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胎死宫内治疗前的注意事项的治疗

医网摘要:促宫颈成熟——海藻棒/雌激素(苯甲酸雌二醇2mg,肌注,2次/d)/硫酸去氢表雄酮(100mg,静注,1次/d,共3天)/气囊导尿管置颈管内+缩宫素/前列腺素引产。

胎死宫内治疗前的注意事项
  (一)治疗

  1.单胎妊娠胎儿死亡处理

  <14周:清宫术。

  14~28周:前列腺素阴道栓剂引产。

  >28周:宫颈评分Bishop<5分:促宫颈成熟——海藻棒/雌激素(苯甲酸雌二醇2mg,肌注,2次/d)/硫酸去氢表雄酮(100mg,静注,1次/d,共3天)/气囊导尿管置颈管内+缩宫素/前列腺素引产。

  Bishop≥5分:人工破膜+缩宫素/前列腺素引产。

  2.多胎妊娠中一胎死亡的处理方法 在多胎妊娠中,由于一胎死亡,存活胎儿的多个器官因血栓形成或低灌位置而使死亡的几率增加,尤其是脑部损伤。新生儿的存活取决于孕周和胎儿的体重,在28周之后分娩,若产前用类固醇激素,产后用肺表面活性剂和新的治疗方法如高频震荡投气机等,新生儿预后较好。文献报道仅6%的新生儿死亡,因为如果明确是单卵双胎,且孕周≥28周,即终止妊娠。如果28孕周以下,则须考虑多种因素,如胎儿体重、肺成熟度、存活几率、孕妇及家属的态度等,然后再做决定。一般28周之前娩出的新生儿死亡率为28.5%。

  3.引产

  (1)直接引产:①羊膜腔内注射药物引产,常用的为依沙丫啶。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;②口服己烯雌酚3~5天,然后缩宫素引产;。③米非司酮配伍前列腺素引产。

  (2)间接引产:死胎超过3周,应检查凝血功能,若纤维蛋白原<1.5g/L,血小板<100×109/L,应给于肝素治疗,剂量为0.5mg/kg,每6小时给药1次,24~48h后再引产,术前备新鲜血,防止出血和感染。

 


责任编辑:马伟祥 本文来源:http://jibing.ew86.com/ck/20101027/32417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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